退貨與退款須知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交易與訪問交易)規定,消費者享有七天鑑賞期,可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無條件退貨,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本條規範適用於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、電話行銷、路邊訪問推銷、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等購物方式。
⚠ 請注意:七天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若商品經拆封、損毀、使用或因人為保存不良導致無法再販售,商家有權拒絕退貨申請。
退貨申請方式與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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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鑑賞期計算方式
自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起算(如商品需安裝設備或教學,則以安裝完成可使用的次日起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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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申請流程
商品如需退換貨,請保持原包裝完整,並檢附出貨明細單、發票等相關資料,於七日內與我們聯繫,將有專人協助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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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時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:
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,且包含完整包裝(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。
請使用原寄送包裝退回,若原裝紙箱遺失,請另行包裝,切勿直接在原廠外盒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若商品缺件、外盒毀損、包裝不完整、超過七天鑑賞期或有明顯使用痕跡,則無法受理退貨或退款。 -
聯繫客服時間
請於收到商品三日內來信客服或撥打客服電話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退貨與退款相關注意事項
- 發票需妥善保存,辦理退貨時需一併退回。
- 運費退還規則:
退貨後若訂單金額未達免運標準,將從退款金額中扣除運費。
產品已配送後,因運送服務屬勞務性質,運費恕不退還。 - 組合優惠商品:若部分退貨導致未達優惠門檻,則保留商品將依原價計算,並從退款金額中扣除差額。
- 無法受理退貨之商品:
出清品與福利品:不適用七天鑑賞期與瑕疵退換貨規定。 - 超過退貨期限或商品狀態與寄出時不符者,將不予受理。
- 目前暫不提供實體店面退貨服務。
下列情形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
- 商品包裝破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標籤撕除、貼膠移除或已使用。
- 因買受人或收件人因素導致商品毀損、滅失或變更。
- 超過檢查必要範圍,影響商品二次銷售價值。
- 請確認商品符合需求後再使用,猶豫期僅供檢視商品,非試用期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聯繫客服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!